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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右旗委托流程

讨债公司委托流程:

委托步骤一:接受咨询

我们有专业人员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的业务咨询服务,可以通过电话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我们联系。

委托步骤二:提供催收确认书

接到客户的咨询,我们会指定专业催收员就其所咨询的事情与其进行进一步的沟通,在此过程中提出最优化的建议,在双方诚信的基础上,确定详细的调查内容,并得到客户的确认后提供书面形式的调查内容确认书。

委托步骤三:回复意向书

收到公司内容确认书后,公司催收专家会就账款内容进行专业研究与分析,并以最快的效率回复调查意向书,意向书包括以下内容

A、接受委托的合理性

B、调查内容的进一步确认

C、催收的可行性分析

D、催收所需时间

E、前期所需费用

委托步骤四:签订委托协议书

完成以上步骤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条件下,进入签订协议阶段。

两种方式:

A、在指定地点与客户签订协议书

B、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与客户签订协议书

委托步骤五;收取前期款并开始操作(注意:所有讨债服务 不成功 不收费)

秉持为客户做主,合理合法维护客户权益。

土默特右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南部,黄河北岸。位于呼和浩特市、包头市之间,东与土默特左旗、托克托县毗邻,南隔黄河与准格尔旗、达拉特旗相望,西和包头市郊区相连,北与固阳县、武川县接壤。土地面积2379平方公里。总人口34.6万,其中农业人口占84.1%,全旗16个民族,少数民族占总人口3.3%,蒙古族为主体少数民族。蒙古族0.81万人,其他少数民族0.29万人。辖18个乡、3个镇。旗人民政府驻萨拉齐镇。战国前为北方游牧民族活动地。战国时属赵国云中西界地区。西汉为咸阳、犊和两县。北魏为怀朔镇东南境。隋开皇四年(公元584年)置油云县。唐朝置云中守提使。辽金时为云内州辖地。明嘉靖时为西土默特牧地。清乾隆六年(公元1741年),设萨拉齐协理通判。民国元年改设县知事。1949年成立萨拉齐县人民政府。1958年撤销县制划归土默特旗。1969年将土默特旗西部地区分出,设土默特右旗,隶属包头市管辖。北倚大青山,南傍黄河,土地肥沃,水源丰富,地下水资源达869.7亿立方米。气候适宜。年平均气温6℃-8℃,年降水量400毫米,无霜期140天。经济以农业为主,主要作物有小麦、莜麦、糜黍、玉米、高粱、谷子、养麦、马铃薯,经济作物有葵花籽、甜菜、胡麻、烟草以及青山党参、正北黄芪、桔梗、枸杞等名贵药材。沿山盛产水果。1990年农业总产值24779.94万元。北部山区矿产资源丰富,以煤著称,储量约达1.68亿吨。还有铁、黄铜、银、铝等金属矿。解放后农业经济发展较快,1989年全旗粮食产量11.9万吨,是1947年的5倍,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。工、交、财贸、文化科技都得到相应发展。境内有古迹美岱召。